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對象為在畢業年度內有就業意愿、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(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和技師班的畢業生參照執行):
來自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;孤兒;持證殘疾人;在學期間已獲得校園地或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(在學期間有一學年及以上獲得過貸款即可,但必須在同一個學業階段內,如研究生在本科期間獲得過貸款,碩士期間沒獲得則不能申請);來自建檔立卡貧困家庭;來自貧困殘疾人家庭(城鄉低保邊緣家庭且畢業生父母其中一方為持證殘疾人)。
2021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從9月15日開始,到10月31日結束。9月15日至10月中旬,符合條件的2021屆畢業生應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職創業補貼申請。
各院校要及時對學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,并將申請補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。
審核公示無異議后,填寫《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匯總表》并加蓋公章,于10月20日前報送中國人力資源人社局將補貼資金于10月底前撥付到學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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